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今天我方观点是当今中国不应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开宗明义,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这一制度解决了中国长期以来城镇住房总量不足,商品房供不应求的问题,达成并维持了现在商品房供求平衡的状态,这事实肯定了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合理性。当今中国,房地产监管制度越来越完善,相关法条也逐渐细化,仅因为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的乱象,就要全面废除这样一个总体上对于民生有利的制度,这是不可取的,形成完备的商品房预售机制才是解决之道。今天,我方标准是何者更利于民生,若不取消有利,则我方成立,论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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