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问候主席及到场各位,今天我方的观点是当今中国大陆商业代孕不应该合法化。
首先,“商业代孕”,顾名思义,是由商业机构参与的在双方达成协商的基础之上通过人工授精方式使代孕母亲怀孕、生下孩子的过程。其次,我们来说一下商业代孕的受众人群,购买方通常是任意一方或双方不孕不育的夫妻,或者是单纯女方不想经受生育的过程但又想有孩子的夫妻;而代孕母亲则是一些需要以代孕的方式获得金钱的女性。今天对方需要论证到商业代孕合法化经过利弊比较可以满足中国法律的条件,反之我方需要论证到商业代孕的弊端使其不具备达到合法的地步则我方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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