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各位好
对方辩友最大的问题就是他没有论证到不应该,对方告诉我们,只有没有选择的情况,而且法律的完善需要不义之善举,仅存的善意需要不义之善举,为什么有正义之善举存在讨论范围之内我方已经说的很清楚了,退一步讲,就假装他们说的这一点前提成立了,可是要完善法律就代表应该吗?照这个逻辑讲,今天接受了走私药品,明天有一个被黑帮追杀的污点证人,在警力不足以保护他的安全的情况下,他是不是要走私去自己买枪?也很合理啊是不是也是应该接受?您方看到了程勇的事情后面有法律补充,这是你知道结果的,当时也是不被法律接受,可是现在持枪保护自己也是不被法律接受的,您方怎么知道未来中国会不会开放持枪的权利呢?又是怎么判断政策走向的呢?这种案例社会生活中有很多,您方的意思难道是一件坏事就应该去纵容,然后再完善法律?我方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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