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家中午好:
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这场友谊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反方进行总结陈词:
基于以上辩论过程,对于对方的言论我只能说再华丽的语言也掩饰不了错误的言论,再动情的解释也遮蔽不了真理的光辉
首先对于对方所说的大众舆论可以监督公职人员这一点,我们也承认舆论对司法监督起着一定作用 , 但现实是什么 ? 大众舆论基本干预了司法的程序正义,甚至有个别人士为了自身利益诉求引导舆论导向 ,进而导致大众舆论在不明案件真相的情况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损害审判独立和司法公正 。而且我国的监督体系已经非常完善,纪检局,信访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等都可以很好地监督社会中的各方面问颧,也就是说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是可被替代的。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将监督职责寄予弊端如此之多的社会舆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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