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大家中午好!
波兹曼的《娱乐至死》中提及到,最终毁灭我们的,不是我们所憎恨的东西,恰恰是我们所热爱的东西,由此引发今日的辩题。
开宗明义,我们,指的是我们全人类;毁于,指的是遭受剧烈的破坏;毁了我们,指的是我们作为个体生活着、作为群体生命受到伤害;热爱,是主观上的精神追求,是深度的爱,是不偏移地相信;而憎恨,是由于曾经被伤害过或者被破坏过看中的某一方面而引起的导致强烈的主观期待和客观所相违背的伤害。热爱先于憎恨,当两者涉及于毁于,谈及的是一种极端的爱与恨,而今天我们所讨论的更可能,是讨论更容易进入这两者何者的状态,何者更大几率发生。
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论证我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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