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相爱是指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相互爱慕的行为。相处是一种长时间的状态,彼此接触往来的过程。首先我们要明确,很多相爱是不需要理由的,单纯的好看,或者简单的一句话与行为,即可让男女双方互相产生爱慕与好感。由此可见:相爱是一种冲动和激情,抑或含有一种动物传宗接代的本能,促使男女双方很快的进入恋爱状态。而在相爱的过程中双方都比较感性 ,在爱的光环下对方的优点被无限放大,而对方的缺点却往往被忽视,甚至畸形为爱对方的理由。因此,今天我方的判断标准为:相爱与相处,何者更难做到。基于此,我方认为相爱容易相处难。理由有二,论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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