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好,评委好,对方辩友你们好:
是正方一辩。
我方观点是杀死自杀者的是他的过去。对此,我方判标是,过去所具备的确定性与未来所具备的可变性相较而言,过去的经历以及所形成的价值观对一个人的选择带来的影响更大。开宗明义,自杀者是自杀成功指生理死亡的人。过去是已经发生过的,未来是未经历的充满未知的,既现在往后的时间。想象中的未来只是未来的某一种可能,但他不完全等同于未来。直接原因或许是导火索,但根本原因不仅是直接原因的潜在祸首更是问题的关键。由此,我方论证如下:
本文只显示部分辩论稿,如有需要欢迎去辩论稿商城付费查看完整辩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