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方认为程序正义的最终目标是什么?是否为得到的结果是正义的?
公平的体制运行逻辑—所以对方认为程序正义带来的一定是正义的结果吗?带来的一定是正义的影响吗?
结果正义—既然目标一致,不正说明了结果正义的重要性吗?
2.请问对方辩友所提倡的程序正义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程序正义就是尽可能追求最大程度实现结果正义的方法,当它不够完善,它就要向更能实现结果正义改善。试问,一个随时面临更改,面临完善的程序,真的能够达到正义的结果吗?这样的程序还能算程序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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