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
开宗明义,明星即某个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泛指有名的演员、歌手、艺人、运动员等。人设指经过修饰的自我形象,相当于商品的包装,直接影响着艺人的商业定位和观众印象,“明星卖人设”指明星本人或其经纪公司刻意通过放大、强调、捆绑明星身上某个特质来达到迅速吸粉、吸引受众,获取利益的目的。批评即对错误提出意见。我方认为只要“明星卖人设”现象机理上存在弊端,进而使明星达不到其本该达到本职工作,则该现象就应该被批评。论述如下。
本文只显示部分辩论稿,如有需要欢迎去辩论稿商城付费查看完整辩论稿!
辩论稿都是原创,需花费时间精力,需付费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