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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应该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一辩稿

2019年11月04日3743火把坦克烧

辩论稿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观众,大家上午好。   

  开宗明义,概念先行。   

  中国大陆指除香港、澳门、台湾特别行政以外的中国领土。   

  应该用于建议,指情理上必然或必须如此。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根据《婚姻法》规定的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是男女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最低年龄线。   

  早婚指不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没达到法定年龄而结婚的现象。   

  早婚率指一年内早婚人数与同期初婚(不包括再婚人数)总人数之比,1980年时我国早婚率已经下降到了男6.12%,女7.83%,1980年婚姻法将男女最低结婚年龄分别提高两岁后,早婚率出现急剧升高,1990年,男性早婚率达到35.65%,女性达23.5%,到2010年男性早婚率为16.6%0,女性为10.85%,仍高于1980年水平。加上近30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例的持续异常偏高,2014年达115.88,导致适婚男性远多于女性,使近年来早婚率呈上升趋势并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中国年鉴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1年的15-19岁,全国育龄妇女和孩子的生育状况的生育率分别为5.26‰,6.16‰,6.16‰,6.72‰,此数据也体现了早婚率呈上升趋势。此外,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缺乏劳动人口,早婚早育,相较于其他政策手段,是最简单的缓解劳动力人口紧张的方式,故而在此类地区,是具有早婚的刚性需求的。综上所述,显然,早婚人群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庞大群体,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责任权利保护等原因,早婚群体一旦离婚,由于法律在这方面存在空白,缺乏合理有效的判定标准,极易出现离婚后的财产难以分割,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突出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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