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主席,问候在场诸位,我方观点是明知道会分手,要开始一段关系。 明知道会分手的爱情,在一起也会记的两个人会分手的事情,那还要开始关系么。对于分手的定义很简单,就是两个人分开,不再以情侣的身份在一起。明知道关系会从两个人变成一个人,还要开始么。爱情是快乐的,也是悲伤的。要获得快乐,就必需承受悲伤。 开始一段关系时,无非两种情况,喜欢与不喜欢。 当两个人互相喜欢,却因为外界某些原因最后无法长久,想要将开始的关系扼杀在摇篮里的时候,这都是不负责的行为,你以为不开始这段关系就不会受伤害,其实明明爱着,却不开始更加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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