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宗明义,以偶像、综艺等为要素的娱乐产业是指电视、网络节目上,以偶像为中心、以综艺节目为形式的产业模式及其延伸。偶像指的是容易使人陷入狂热和盲目崇拜的对象。当代青年指的是14~28岁的人。众所周知,娱乐产业在当今中国发展十分迅速,以偶像、综艺为要素的娱乐产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娱乐产业商业化愈演愈烈,商家为了实现娱乐产业商业利润最大化,会利用娱乐节目中各种矛盾冲突等的手段来吸引观众眼球,从而麻醉青年,使其出现认知出错、意志消沉、耽于虚幻的状态。我方判准为这种产业模式借娱乐之名,使青年失去理性。对此,理由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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