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席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的辩题是彻底失去记忆的全新人生该不该对之前犯下的罪行负责。我方观点是应该,在开始辩题讨论之前,我们先来思考这些问题。彻底失去记忆是否意味着形成全新的人格。而人格的出现又是否意味着一个全新的人的出现。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詹姆斯把自我分成纯粹自我和经验自我。而经验自我又分为物质自我、精神自我和社会自我。其中的物质自我的核心是我们的身体,因为人一生总是通过身体与周围事物发生关系,并依据身体提出需求。实质上是对全新的人格相当于全新的人这一说法提出了质疑。那么记忆的本质又是什么,或许哲学家认为记忆是一个人的自我意识,心理学家认为记忆是一个人身份认同,社会学家认为记忆是由你的社会角色界定,而从遗传的角度来说,记忆无法改变基因,全新的人的出现乃是无稽之谈。几百年来,人们不断的提出各种理论试图证明“我”的构成及变化。但迄今为止始终无法通过科学强有力证明。所以我将从法律层面的预防轮及惩罚论对此事所产生的利弊出发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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