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主席,对方辩友,大家中午好!我方的观点是:我们更可能毁于所憎恨的事物。
开宗明义,热爱和憎恨是两个极端的主观判断词,两者都表达个人对待某事物的态度。所热爱的事物往往具有正面积极的导向作用,所憎恨事物往往具有负面消极的导向作用。
毁于,指个人的非理性达到一个极端,爆发产生毁灭性伤害。由于社会评价体系多元,我方将从个人层面来探讨今天的辩题。无论是热爱还是憎恨,到达情绪极端,都有可能造成毁了,
实质上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哪一个更容易达到极端,哪一个造成毁了的可能性更大。我们更可能毁于什么?我方认为我们更可能毁于所憎恨的事物。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论述:
本文只显示部分辩论稿,如有需要欢迎去辩论稿商城付费查看完整辩论稿!
辩论稿都是原创,需花费时间精力,需付费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