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宗明义,审判即审理案件,并给予判决。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坚持成文法。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采用案例指导制度对于成文法一些如滞后性、模糊性以及“同案不同判”现象进行改善。在我国,参考判例相当于案例指导制度。运用的判例经由各级推荐上报给最高院,质量高并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其具有现实约束力。我方针对今天中国审判存在的问题,比较参考判例后的积极影响与实施判例后的产生的消极影响论证利大于弊,标准为审判时参考判例促进还是阻碍司法审判的执行。理由有三,陈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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