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宗明义,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包括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客观存在,并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的房屋,且预售人必须将所得款项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建成后投入市场的房屋。需要说明的是,今天讨论的商品房必须是合法建造出售,而预售融资款项切实用于工程建设。房地产行业前期投入成本大,建造过程对资金链要求较高,普通的企业没有强大的资金做支持是没有办法进行商品房开发,因此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让很多家庭望房兴叹。而预售制度为开发商提供了一部分的资金来源,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可观的买房折扣,切实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买房问题。因此,我方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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