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代孕是由第三方代替完成分娩。因我方认为付出子宫和十个月孕期获得的经济补偿是平等的,为了解决生育权没有保障的问题,我方认为应该立法解决不孕不育问题。
方案为:
1,求孕者需提供申请以及医院证明给卫生局。
2,代孕者身体健康,年龄25-40周岁且至少已生产过一次,并和求孕者不存在亲属关系
3,双方必须签订风险合同均表达自愿,合同经卫生部备案。
4,医疗机构和人员须符合规定
5,针对借卵借怀的代孕妇女只能代孕一次,求孕丈夫只允许求孕一次。
6,医护人员,代孕者,求孕者互盲,婴儿抚养权为求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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