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开宗明义,正义指的是“给予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简单来说,使行善者得到奖励,使为恶者受到处罚;秩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中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追求正义体现为全社会对自由、平等、公平等原则的尊重和信仰。追求秩序体现为对有形或者无形的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正义与秩序本是法律同时追求的两种价值,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秩序是外在追求,正义是内在含义,如同笼子与鸟。没有笼子,鸟就会飞走;没有鸟,笼子也没有了存在的意义。秩序是正义存在的基础,没有秩序正义也就荡然无存,而秩序如果不是为了追求正义,也必然会导致暴政与混乱。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追求“正义的秩序”,所以正义与秩序本质上会殊途同归,但在独立的个案中,正义和秩序也会产生冲突,有时人们会为了秩序牺牲正义,有时人们也会倾向于牺牲秩序以维护正义,而我方今天的立场在于论述,当秩序与正义相冲突时,追求秩序更合理。理由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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