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评委、同学们
大家好!我方的观点是“结果正义比程序正义更重要”。
“结果正义”又被称为“实体正义”,指一件事的最终结果是正义的,可以通过合法或非法的手段达成。
“程序正义”是指在行驶正义的过程中遵从法律的规范,规范司法权的自然正义,一切都要遵从法律的指示。(过于注重过程,过于严谨)。
我方的判断标准是结果正义更加符合集体利益,所以其比程序正义更重要。
我方从不否认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而结果正义在更大程度上会影响社会甚至整个时代,,这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所以我方认为结果正义更重要。
论证如下:
本文只显示部分辩论稿,如有需要欢迎去辩论稿商城付费查看完整辩论稿!